保险人在履行合同时究竟需要承担哪些法定义务
根据2025年最新《保险法》规定,保险人的核心义务可归纳为条款说明、及时理赔、信息保密三大类,其中包含10项具体责任。我们这篇文章将系统分析这些义务的法律依据及实务操作要点,并揭示消费者常忽略的隐性权利。
一、缔约阶段的主动告知义务
与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相对应,保险人需主动说明保险合同条款内容。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说明不能仅停留在书面文件,而应确保对方真正理解专业术语的含义。
具体而言,对于免责条款和免赔额条款,法律规定必须采用足以引起注意的方式提示。2024年上海金融法院的判例显示,仅用小字印刷的免责条款可能导致保险人承担不利后果。
1.1 条款解释的合理标准
判断是否履行说明义务时,法院通常采用"普通人理解标准"。保险人的说明应当使得具备一般认知水平的消费者能够准确理解其权利义务。某些保险公司通过视频讲解结合书面确认的创新方式,已被多地法院认定为有效履行义务。
二、保险期间的持续性义务
保险合同存续期间,保险人除承担风险保障外,还需履行一系列附属义务。这些往往被普通投保人忽视,却可能对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风险管理服务是现代保险业务的重要延伸。例如车险公司提供的道路救援、健康险附带的体检服务等,这些虽非合同主给付义务,但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理赔阶段的核心责任
出险后的理赔处理是检验保险人履约情况的关键环节。现行法规对时效性提出严格要求:
对于资料齐全的简单案件,核定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复杂案件也应在30日内作出核定。拖延理赔可能面临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这一标准较2020年提高了40%。
Q&A常见问题
如何证明保险人未尽说明义务
投保人可提供签约过程的录音录像,或指出合同中关键条款未有显著标识。近年出现的电子签约系统通常会记录阅读停留时间,这些数据在诉讼中具有重要证明价值。
保险事故鉴定存在争议怎么办
当双方对事故原因或损失程度有分歧时,可共同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2025年新规要求这类机构必须通过国家互联网金融认证,其结论具有法定效力。
保险人能否以系统故障为由延迟理赔
技术问题不能免除合同责任。监管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建立灾备系统,因内部技术原因导致的延误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投保人应注意保存系统异常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