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时应该选择买入汇率还是卖出汇率来记录外币交易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记账汇率应选用交易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2025年更新:现为外汇交易中心每日9:15发布的基准汇率)。若采用浮动汇率制,期末需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调整货币性项目差额,计入当期汇兑损益。特殊情况下,对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体的货币,需按《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进行重述。
汇率选择的三大核心原则
在一开始,交易发生日原则要求以外币业务实际结算日的公开市场汇率为准。例如2025年3月1日收到的10万美元货款,应选用当日CFETS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假设为6.8924),而非月初或月末汇率。
然后接下来,中间价优先原则区别于银行买卖牌价。虽然企业实际结汇可能使用银行卖出价(如6.9150),但会计处理必须采用中间价,这源于会计准则的计量属性要求。
总的来看,一致性原则禁止随意变更汇率确认方法。若选择月初第一工作日汇率作为记账标准,则所有同类型交易需保持相同处理方式。
不同场景的特殊处理
对于远期外汇合约等衍生产品,需同时记录签约日的即期汇率和远期汇率。以2025年1月签订的6个月期外汇期权为例,初始确认时按1月即期汇率6.85入账,期末则需按6月30日的6.93重新计量公允价值。
跨境电商等高频交易企业,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采用月度加权平均汇率,但需在附注中披露计算方法及与即时汇率的偏差情况。
Q&A常见问题
汇率变动造成的损益如何处理
货币性项目(现金、应收应付)的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利润表,而非货币性项目(固定资产、存货)的汇率影响则调整资产账面价值。2025年新修订的IAS 21特别规定,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汇率波动需与其他价值变动分开列示。
多币种混合结算怎样选择汇率
当单笔交易涉及两种以上外币时,应分拆为各币种单独核算。如2025年中俄天然气贸易采用30%人民币+70%卢布结算,需分别取交易当日CNY/RUB和CNY/USD中间价折算。
历史成本法下汇率调整例外
对于采用历史成本计量的境外经营子公司,其财务报表折算需遵循时态法。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项目始终按取得时的历史汇率折算,不随后续汇率波动调整。